被单位派遣到国外工作,受伤怎么办?
高律师:
您好。我在国内一家建设公司上班,在劳动合同期内被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在之前的劳动合同中公司没有为我购买工伤保险,不久前,我在国外工作途中出了被钢管砸到了,右肩发生骨折,单位出了医疗费,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请求国内公司给予工伤赔偿?
马先生
马先生:
您好。您能否取得工伤赔偿,主要在于您在国外是否参加了当地的工伤保险。如果没有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您可以要求国内公司为其办理工伤认定,再等医疗终结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等级由单位给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没有为您办理工伤保险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根据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所以如果您在当地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你们单位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单位就必须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也就是说由单位来承担各项工伤待遇。此事如协商不成,可以交由劳动仲裁委进行仲裁。当然,之前您还必须完成两项准备工作,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
目前有很多海外务工人员,他们在海外工作期间的工伤保险如果参加了当地的工伤保险,那么就要按照当地的法律进行赔偿,问题是有一些国家的法律对工伤认定的范围比较小,海外务工人员发生工伤后在国内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在当地法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此时根本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海外务工人员,结合当地法律适当选择参保地点。